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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范文:大学生同居行为及性教育现状研究

时间:2014-11-10 16:29来源:作者:点击: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来自网络的各种信息冲击着人们的视听,让身处其中的青年人变得日益早熟。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性观念也正在经历一场空前的革命,变得越来越多元化,传统的婚姻观、爱情观遭遇巨大挑战。在大学生群体中,未婚同居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大学生同居行为
 
  (一)大学生同居的概念界定近些年来,大学生同居现象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研究,著名性社会学专家潘绥铭教授在1991年3月和1995年11月对北京地区全体大学生的性观念与性行为进行了广泛调查,结果发现有10% 的大学生已经有过性行为。?对于同居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从法律的意义解读《婚姻法》中的“同居”一词,则为“非法同居”即非婚同居,是违反法律规范的。而大学校园里的同居行为,是基于双方自愿,以彼此的相互爱慕为前提,因此不涉及违法行为。大学生同居行为包含下面三个条件:(1)双方发生了性关系;(2)双方共同居住较长一段时间;(3)双方不履行法律形式的事实婚姻。据此,对于大学生同居的界定:男女双方因相互爱慕,自愿居住在一起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二)大学生同居行为的背后根源1.性观念的开放大学生谈恋爱已经成为高校里一道独特的风景,伴随着大学生恋爱的普遍化,大学生的性观念也日益开放。根据2004年来自全国24个省、市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性别的2000名本、专科在校生进行的广泛问卷调查和座谈得出的数据,与1995年大学生恋爱调查数据相对照的结果显示,对于同居行为明确反对者由1995年的76;3%下降到2004年的13.5%。
 
  有学者在广州地区8所高校包括暨大、中大、华工、华师、广工、广商、华建西院、广州大学中进行的有关“婚前性行为”调查统计表明,在1136名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有14.1% 承认自己有过性经历。
 
  同居虽然是基于男女双方自愿的,但由于男女生理结构的天然差异,女性在性行为上要承担更多的压力和风险。在大学生日益多元化的性观念中,女性的性意识觉醒和性观念转变对于大学生同居行为的影响尤其显著。据新浪网报道,大部分女大学生认为“需要”是正当的欢愉和渴求,女性也有性需求成为了普遍的认识。还有的女学生认为自己已经身心发育成熟,她们希望成熟异性把她看成“女人”而非“女孩”,这对大学生同居行为有着明显的推波助澜作用。
 
  2.性生理的成熟按照埃里克森的心理发展理论,大学生的心理发展正处于成人前期,而这个时期的主要心理发展任务就是建立一种对他人承担性爱、情感及道德承诺的能力,即亲密感。此时的大学生性生理已完全成熟,性心理也在逐渐成熟,自我意识和人格都在积极发展。
 
  男女青年开始对异性展开积极主动的追求,在恋爱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一些亲昵举动,伴随着性激素的作用,双方的亲吻和抚摸都会引起强烈的性欲望和性冲动。虽然大学生在理智上也知道性行为存在一定风险,但是伴随着性观念的日益开放,在理智和本能的较量中,性本能的强大内驱力很容易就占据了上风。
 
  3.爱情上的“杯水主义”
 
  大学生谈恋爱本无可厚非,然后受社会文化的影响与大学生恋爱观的不确定性,部分大学生信奉“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爱谁是谁”“爱情就是即时的快乐”等,在恋爱中表现出只顾及当时的感觉。一项调查表明:65% 的大学生认为“只要有爱情,性是可以理解的”。在性方面的宽容虽然一方面体现出大学生更加人本,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大学生在性行为上所持的放纵态度,甚至有的学生不再把性行为看成一件严肃的事,而是顺着内心的冲动,不加以克制,引发怀孕、流产等对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有强烈负面影响的事件。生与爱既是矛盾又是统一的,没有爱的性只张显着人的生物性,没有责任感的性也是对爱情的亵渎。对性抱持的放纵态度折射出少数大学生的性道德低下甚至缺失。
 
  4.社会因素的推波助澜大学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身处其中的大学生必然也会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冲击。社会上越来越放开的性观念、性自由、黄色文化(屡禁不止的卖淫嫖娼、小三现象等)刺激着心智尚不够成熟、意志力尚不坚定的大学生们,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黄色信息、媒体越来越露骨的广告,如罂粟一般荼毒着学子们懵懂稚嫩的心灵。_4 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人工流产多达1300万人次,位居世界第一,其中25岁以下妇女占一半以上,而在这其中,大学生已成为“人流”的主要人群。大街上铺天盖地的妊娠中止广告把人工流产手术宣传的天花乱坠,为了吸引客源,一些药商和医院片面夸大所谓“紧急避孕”“无痛人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青年学生对于性行为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二、大学生性教育现状及对策
 
  (一)性教育的涵义我国著名的医学专家吴阶平院士对性进行了界定,他认为“性行为和性功能本质上并不仅是生物学性的,而且没有任何别的方面比性领域更能充分表现出精神和肉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性是诸因素,包括自我力量、社会知识、个性和社会准则等与生物功能密切结合的一个高度复杂的体系。”性教育所关注的应是整个人,包括人的身体、心理和精神等方面。因此,大学生性教育的内容应涵盖个体发展需求的方方面面,包括性知识教育(性生理教育和性心理教育)、性道德教育(包括性责任意识教育、贞操观教育等)、性法律意识教育、性疾病防治和避孕知识教育。
 
  (二)我国大学生性教育现状大学生性行为和同居现象已经成为高校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这使得大学生性教育日益受到重视。
 
  1993年国家教委发布了《大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规定应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性心理与卫生”的教育。华南师范大学自1989年开始开设了选修课程“性科学与性教育”,将大学生性教育列入教学计划;1995年华中师范大学开设了“性科学概论”素质教育选修课;2000年10月华中师范大学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大学生性科学协会,在华中师范大学彭晓辉教授的推动下,湖北省的部分高校纷纷响应号召,陆续开设了大学生性教育选修课程。然而就全国高校的整体而言,虽然国家和教育部多次发文强调应对大学生开设性生理和性心理教育,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对这方面的教育仍是雷声大、雨点小。综观全国各所高校,真正将大学生性教育落实到实际教学中的屈指可数,而在这些已经付出相应努力的高校中,由于师资配备不足、缺少相关教材、领导层面未足够重视等各种条件限制,对性知识传授也一般以讲座或选修课的形式进行,导致受益群体非常有限。一方面是大学生性生理的成熟带来的性行为和同居现象的日益普遍化,另一方面由于正规渠道的性教育缺失导致大学生性知识匮乏,不能够正确认识和理解性行为,缺乏性道德和性责任意识,容易导致不良后果而引发心理危机。
 
  (三)解决大学生性教育问题的对策1.客观认识、理性对待大学生同居现象在各个高校都普遍存在,这是由生理、心理和社会各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大学生处于性激素分泌最为旺盛和活跃的时期,应该通过科学的性健康教育使他们从主渠道获得科学的性知识,正确进行异性交往,增强自控能力达到心理的平衡。
 
  高校管理者应正确认识大学生同居行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不能掩耳盗铃或采取“一刀切”式的打压惩罚,而应广泛开展大学生恋爱心理教育和性心理教育,普及性知识和性道德教育,最大化避免同居行为带来的伤害性后果,培养大学生的道德责任意识。
 
  2.培养专业的师资队伍高校应组建一支专业的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各高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招收一些专业人才,诸如心理学、生理学、伦理学等专业教师。目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已在各个高校展开,很多高校都设置了思政部和专业的心理咨询室。婚恋观、性爱观、贞操观等可以通过思想政治课上的性教育环节向学生进行渗透,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应加强性心理知识的传授,或在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恋爱心理和性困惑进行一对一辅导,将性心理和恋爱心理、人格健康教育结合起来。
 
  3.家校联手合作,共同提高大学生性心理健康水匠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中的性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性心理咨询的情况来看,青年的性心理障碍绝大多数都与早年性懵懂时期无法接受来自家庭的正确性教育而形成的性无知有关。有条件的大学可通过与家长的沟通协作,承担起对家长进行青少年性教育培训的责任和义务,以便家长科学地教育和引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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