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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如何防范新闻传播中的假新闻-中国论文发表网

时间:2012-06-27 09:03来源: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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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8月,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微博由此正式进入中文上网主流人群视野。2010年,微博在中国的发展更是迅猛。最近刚评选出的“2010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中,“微博”一词赫然榜上有名。微博“集合了即时通讯工具、短信、社交网站的优势,这种天然的杂交优势使其使用人数激增。当越来越多的人在微博上发表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时,这些内容已为公民新闻提供了庞大的新闻源。”[1]在一些突发性事件及公共事件中,微博展示了其独特的魅力,它不仅成为公共舆论的“发声地”更成为新闻事件的“发生地”。另一方面,微博也为公民发布新闻提供一个新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微博发布者完成了向公民记者身份的转变,微博时代的到来也标志着我国公民新闻传播进入新时代。
  不过,事物的发展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利就有弊,随着微博强大的媒体功能的呈现,2010年微博造假也“异军突起”,如影响恶劣的“鲁迅作品大撤退”、金庸“被去世”等假新闻都来源于微博。本文以新浪微博金庸“被去世”事件为例,就微博公民新闻传播中的假新闻现象进行探析。
  一、新浪微博金庸“被去世”事件回顾
  2010年12月6日晚20时19分,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用户“中岛”发布的一条信息瞬间引爆网络:“刚刚得到消息,著名武侠作家金庸,1924年3月22日出生,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与今年6月金庸首次“被去世”的谣言相比,这一次时间精确到分,还有听起来像模像样的“医院”,一时间这条微博被疯狂转发成千上万次,有媒体甚至迅速安排了悼念专版,题目都已经拟好,叫做“大哭江湖”。
  与此同时,微博上也出现质疑的声音,诸如金庸生于1924年3月10日,网传却是1924年3月22日,首先是把金庸先生的生日搞错了。后来网友又搜索出致金庸死亡的疾病纯属子虚乌有,接着是消息中的医院“圣玛利亚”也不存在。
  谎言逐渐被揭穿,真相越来越大白于天下。22分钟后,也就是20时41分,凤凰卫视记者闾丘露薇在其微博上回应“金庸去世”传言,称“假消息,金庸昨天刚出席树仁大学荣誉博士颁授仪式。另外,香港没有这家医院,造谣者也太不专业。其实大家自己google一下就知道了。”该微博短时间内被转载数千次。21时08分,被广泛认为是最先发布不实消息的“中岛”在微博上表示自己被人利用:“我当时不相信有人会开这样的玩笑,我现在也不相信。可为什么会有人利用我来炒作?”随后,他发布致歉声明,并删除了“金庸去世”的原始微博。
  网友“蔡照明”追踪了假消息的来源,认为谣言出自百度魔兽贴吧。也有网友认为谣言来自Twitter。目前,由于网上关于“金庸去世”的不实消息多数已被删除,因此谣言来源已无法证实。
  三、公民新闻传播中微博假新闻的防范机制探索
  为了杜绝假新闻的发生,微博所具有的自我纠错能力是不够的,还应该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来防范微博假新闻的出现。
  (一)事前预防机制
  公民记者作为微博平台的使用者,道德自律是最起码的底线。对于网络运营商来说,也不能只考虑流量、收益、规模,而忽视事实真相、忽视法律底线、忽视社会的感受。金庸“被去世”让人清醒地看到微博的可怕一面,考问着微博的道德机制。
  1.发布者自律。不少网友认为,这则“金庸去世”假新闻的微博发布者,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转发率和人气。但是,无论其目的如何,借助虚假的消息来吸引人,会破坏微博世界的“生态”。因此,作为微博的发布者即公民记者本人而言,要想树立自己的公信力,一定要自律,这个自律的底线就是要独立思考,并对信息着实地进行查证,确定其新闻源。如果对新闻要素的任何一点有怀疑,就不要发布。而信息的接受者也应学会谨慎,切勿不负责任地将信息“转发”。
  2.主流话语适时引导。从微博发端的“金庸去世”谣言,却再次引来对网络,尤其是微博的无理性、情绪化及真实性的反思。当今中国公民社会远未成熟,政府与知识界有责任以更积极、更主动的姿态进入微博这个公共空间,与众多公民记者一道共同成长,通过在微博这个公共平台上的交流或争论,达成共识,使现实社会理性有序地向公民社会迈进。
  3.运营者可尝试对公民记者进行专业培训。微博作为公民新闻发布平台,从一定程度上开启了我国公民新闻发展的新时代。只要注册个用户,任何人都可以在微博上传递消息、表达观点,而当一条微博被关注和转发的数量多了,其传播效应将会成倍增加。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远未达到成熟阶段,公民记者素质良莠不齐。如何提高这些公民记者的新闻专业能力呢?笔者认为,首先由网站编辑工作者担负起维护新闻真实性的职责,影响、教育、引导网民一起来抵制假新闻。其次,作为微博运营商,可以尝试在微博上开辟微博公民记者培训专题板块,定期进行新闻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网民新闻素养。
  (二)事中审核机制
  微博的快速传播特性,使得真假新闻都能够在这个新闻发布平台上得到充分扩散。一旦微博发布者没有把好关,让假新闻传播开来,那微博运营商就应该对虚假的内容,采取必要的审核限制。第一,运营者可以尝试通过官方微博,吸引公民记者关注,以官方身份/微博形式转发辟谣内容;第二,运营者可以尝试借助微博页面的多个提示区快速传递重大谣言的辟谣信息,这个位置可以是微博首页微博发布框和微博区之间的位置,当然也可以通过微博的评论、私信等功能来实现;第三,微博系统可以尝试随时监测关键字在新微博中出现情况,在监测到传播内容包含相关关键字的时候,运营者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回复/跟随发博等方式主动提醒用户;等等。
  (三)事后反馈机制
  相对于《新闻周刊》的连续两次致歉以及事后相关责任人的被查处,我们发现微博并没有相关的惩处措施。可以做个假设,假如金庸“被去世”的消息是纸质媒体发布的,那相关索赔、诉讼等问题可能会接踵而至。但出现在微博上,可能就没那么多麻烦,这也许就是拷问新兴媒体道德与法制的关键。
  如何制止微博虚假信息传播呢?新浪微博相关人员在接受《重庆商报》采访时表示,“他们专门开设了一个官方微博账号,对已经认定的虚假信息进行辟谣。另外,还采取举报机制,发动网友来曝光虚假信息。因为微博信息太多,不可能做到对每条微博都逐一进行核实,只能采取官方辟谣和民间举报相结合的机制。”[6]另外,值得欣喜的是,目前在微博上,一些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知名媒体人、文体明星之间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互动,而且讨论的话题很多都是公共事件。如果他们在维护网络空间纯洁性上能有更多的共识,愿意利用自己的见识和人脉为避免网络空间被滥用而相互沟通和采取行动,那对于网络空间的良性运转是极为有利的。因此,笔者认为,包括微博在内的网络自纠机制,应该建立在网络自治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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